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0—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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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利用退休教师优势资源,调动优秀退休教师继续投身教育的积极性,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根据中央和省委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按照《黔南州教育局 黔南州财政局关于印发<黔南州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拟招募一批银龄讲学计划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由福泉市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次招募工作。
二、招募人数计划
2025年福泉市计划招募银龄讲学教师共6人,详见《福泉市2025年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职位表》(附件1)。
三、招募对象和条件
本次银龄教师招募对象面向社会公开招募,鼓励优秀退休教师积极参与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讲学。招募对象同时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政治可靠、师德高尚、爱岗敬业、业务精良;身体健康、甘于奉献、不怕吃苦、作风扎实。
2.年龄一般在65岁(含65岁)以下。
3.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以高级教师为主。
4.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以校长、教研员、特级教师、骨干教师为主。
6.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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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募程序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工作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遴选调配、公示与签订协议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在“福泉市教育系统”邮箱、“福泉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发布招募公告。
(二)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20—21日符合条件人员按照自愿原则报名,根据学校的需求,填写《黔南州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
(三)报名地点
福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市教育局政工科1008室
(四)报名材料
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特级教师、骨干教师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材料,以及近6个月县级以上医院体检报告<体检报告最迟在签订协议前提供>等材料)。
(五)资格审查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照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遴选调配
对同一岗位不存在报名竞争的,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直接确定为拟招募人员;对同一岗位有多人报名情况,按照“人岗相适、择优选用”原则进行遴选;对没有教师报名或没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人员的岗位,由市教育局对服从调配的报名人员,进行岗位调配。竞争岗位的遴选由市教育局组织面试进行择优选用。
(七)面试时间及地点
根据报名情况,确定面试工作,如需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无需面试,则取消此环节。
(八)公示公布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领导小组对确定岗位的拟招募讲学教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确定为当年度讲学教师。
(九)签订协议
公示期满后,市教育局与拟招募讲学教师签订服务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讲学时间、讲学学校、讲学方式和内容、办公与生活条件、享受相关待遇,以及争议处理办法等。签订服务协议前,教师需提供县级以上医院近六个月出具的体检报告。服务期间,市教育局对银龄讲学教师进行跟踪评估,对不按协议要求履行义务的,或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继续讲学的,予以解除协议。
(十)上岗任教
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学校上岗讲学,履行岗位职责。
五、岗位职责
银龄讲学计划教师应在乡镇和农村学校驻点讲学,按照“需求为本、形式灵活”的原则,招募到的讲学校长可以担任受援学校的副校长,指导参与学校的管理工作;讲学教师可以根据自己的专业特长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讲学活动,同时也可根据受援学校的教育教学需求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开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和开展教研活动等丰富多样的讲学活动,发挥示范和辐射作用,带动提升受援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水平。
讲学教师服务时间原则上为1学年,鼓励考核合格的连续讲学,讲学教师需在下一学年连续讲学的,讲学教师应在协议期满前提前2个月向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
六、保障措施
(一)讲学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讲学教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费用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讲学教师工作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年人均2万元,按每学期1万元发放至各县(市),2025年秋季学期讲学计划所需资金从2025年秋季学期“三区”人才计划教师专项工作中央补助经费中开支。
(二)受援学校要为讲学教师提供周转宿舍,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讲学教师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对于讲学期间表现优秀的,在评优表彰等方面优先考虑,可按照当地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于讲学期间考核不称职或存在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七、其他事项
(一)应募者和相关工作人员有违反招募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本公告如有不尽之处由银龄讲学计划教师招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福泉市教育局政工科:0854-2226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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